2、所用的商號不可以與其他已經核準或者注冊了相同行業或者無標明行業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或者商號一樣,不過如果是投資關系的除外。
3、不得與其他企業名稱變更沒有滿一年的原來的公司名稱一樣。
5、名稱中使用哪個地域美就要符合相關相關地域的企業冠省名登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6、企業名稱中如果使用了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這些字樣的,或者是名稱中間使用了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的,以及名稱不含行政區劃的,都需要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中第五條、第十條的規定;這種名稱屬于國家局核名,需要到國家總局進行核準!
7、企業名稱中不可以包含另外一個企業的名稱,企業的分支機構名稱也要冠以起所從屬的企業的名稱。
8、企業名稱中應該正規的使用符合我國規范的漢字,不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以及漢語拼音和字母。
9、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應該有二個以上的字來組成,行政區域不可以用作字號,但是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地名具有其他的含義除外。
10、企業名稱不應該明示或者暗示有超過公司經營范圍的業務。
總的來說企業名稱核準是公司注冊的第一步,只有取得《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的才可以準備材料來進行注冊公司,公司的名稱必須符合以上的一些條件。